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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自贸港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过初评、复评和评奖委员会审议,评出以下57项成果拟获海南自贸港研究优秀成果奖。现将拟获奖成果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拟获奖成果有异议,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10月25日至10月29日)以书面形式向评奖办公室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地址:海口市文坛路2号海南工商职业学院行政大楼6楼610室。联系人:蒋老师,电话:0898-65365081。
海南自贸港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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