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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来源:时间:2022-02-10 14:48

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科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着力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注重新兴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不断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促进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争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动范例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类别与课题指南

  本次课题申报分为两大类别,即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研究专项课题,具体设立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所有课题统一申报,分类评审。申请人可参考《2022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设计具体的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专长自主设计选题。

  (一)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要体现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导向,着力推出具有较高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追踪本学科及相关研究领域的最新进展和学术前沿动态,体现创新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战略性和预判性研究,注重调查研究,体现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海南自由贸易港研究专项课题。围绕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的战略定位和目标任务,结合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实际情况,总结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探讨面临的问题,推出一批针对性、创新性、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

  三、申请人资格与申请要求

  (一)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海南省工作的社科理论工作者及实际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均可作为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课题负责人必须真正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请。

  (二)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一项其他课题的申请。其他人员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能参与两个课题的申请。课题负责人须征得所有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请。

  (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近三年内被终止、近五年内被撤项的省级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有在研的省级社科规划课题(包括研究基地课题、“思政”专项课题等)未完成者(截止到2022年3月18日,以结项证书日期为准),不得申请。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结项)省级以上(含)社科基金项目的相同或相近内容申请本次课题。

  (四)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18日后出生)。

  (五)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它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中予以说明。

  (六)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请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四、资助经费和成果要求

  (一)资助经费:重点课题4.5万元,一般课题3.5万元,青年课题2.5万元。

  (二)成果要求

  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为研究报告、系列论文或著作三种成果形式。

  1.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为6个月,要求1篇2万字左右的总报告和1份3000-5000字的简要报告(研究报告通过鉴定,研究成果入编《社科课题成果参阅》后才能办理结项证书)。研究报告查重率不得高于15%(含15%)。

  2.系列论文完成时限为3至4年,要求公开发表3篇(含3篇)以上,其中:青年课题、自筹经费课题一般要求有1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一般要求有2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

  3.著作完成时限为2至3年,一般要求20万字左右(鉴定通过后才能出版,正式出版后办理结项证书)。

  4.最终成果形式如为一般性的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等,不得申请。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五、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

  (一)申报材料

  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简称《课题申请书》,1份)和《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简称《论证活页》,7份)。《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其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受理。《课题申请书》《论证活页》要求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版的申请材料,并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省社科联社科规划办指定邮箱sklghb001@163.com

  (二)申报时间

  从2022年2月10日起至2022年3月18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它事宜

  (一)申请人须在《课题申请书》中写明课题类别,比如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重点课题)等,并按相应课题的资助经费额度做好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及管理按《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教〔2017〕1664号)执行。课题经费包干制的试点单位参照《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琼社科〔2021〕56号)来执行。

  (二)学科分类包括: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等23个一级学科和教育学、艺术学。跨学科研究课题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请。

   

  省社科联社科规划办联系方式:骆海明,0898-65238928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文坛路2号海南工商职业学院行政大楼六楼610室,邮编:570203 

   

  附件:1.2022年度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2.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3.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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