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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社科联党组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时间:2023-10-24 10:43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八届省委第二轮巡视第五巡视组对省社科联党组进行了巡视。2023年4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社科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巡视反馈问题54个,分解为90个整改事项,目前已完成整改事项85个,整改事项完成率94.44%。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整改自觉。省社科联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第二天,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指示精神,学习传达省委书记专题会议要求和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把巡视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切实增强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政治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党组书记调离后,主持工作的党组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省社科联(社科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先后主持召开8次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党组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任务,带头整改落实,发挥了“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联络组和督导检查组,分别负责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导检查、整理汇总等工作,形成主持工作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业务部门具体落实的整改责任落实机制,有力保证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加强跟踪督办,突出整改实效。省社科联党组制定印发《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形成整改任务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党组坚持对整改工作跟踪问效,对整改工作实施台账管理、跟踪督办、按月调度、销号推进,通过党组会、工作例会、工作协调会、谈话督办等方式,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坚决做到在三个月集中整改期限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每个整改事项都能见人见事见底。7月5日,省社科联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扣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主动认领责任,推动落实整改。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省社科联党组坚持标本兼治,着眼长远,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举一反三,推动制度创新和长效机制建设,整改期间制定制度9项、修订制度9项,着力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事项落实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的重要讲话,研究贯彻落实意见。6月5日,省社科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6次学习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明探源工程的重要讲话,并进行研讨,提出提升学习热度、挖掘研究深度、拓宽宣传广度等贯彻落实意见。

  二是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列入2023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汇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理论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论述摘编》,强化机关干部自学;举办读书班,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及相关文件精神,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群团工作,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论述开展专题研讨。

  三是完成章程文本的修订。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好学风问题的要求纳入会员义务,要求会员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学术道德,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坚持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

  四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工作,修改省社科联(社科院)制度、方案的相关表述。共完成9项制度修订工作。

  2.关于“自身改革任务未如期完成”的问题。

  一是扩大社科联基层组织覆盖。整改期间,省社科联分管领导带队到相关市县开展成立社科联的调研座谈,协助相关市县党委推动成立社科联;同时以省社科联名义发函到5个市县协助推动成立社科联基层组织。由于扩大社科联基层组织涉及机构设置和编制安排,基于海南部分市县地区社科力量薄弱的实际情况,暂时不具备设立相应机构的条件,省社科联将结合基层地区和单位实际情况,创新方式拓展基层社科工作,以拓展工作覆盖范围。

  二是健全社科联委员会工作机制。研究审定《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补充明确委员资格条件、基本职责、日常联络等方面内容,待省社科联全体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三是结合主题教育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审议通过《省社科联(社科院)机关纪委政治监督清单(2023年)》《海南省社科联(社科院)2023年廉政风险点》《省社科联党组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海南省社科联(社科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研究制定省社科联(院)干部定点联系服务社会组织制度,同时加强机关纪委日常监督,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四是加强对社科类社会组织的指导和管理。研究制定《海南省社科联社会组织分学部管理实施方案》,将省社科联所属社会组织按学科与业务范围分为经济管理学部、旅游生态学部等八大学部,细化工作举措,责任到人,分类管理;同时,已指导有条件的六大学部成立了学部党总支部,加强党的领导和党建引领。

  五是实施“走出去”战略,打造国际学术交流品牌。支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加强国际学术交流品牌建设。与有关单位签订共同主办中国(海南)—东盟智库论坛协议;支持社会组织举办“亚洲公益论坛”。

  六是积极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打造网上海南哲学社会科学。积极推动海南省社科联(院)社会科学管理服务平台项目于获省大数据局审批和省发改委立项,并列入省财政经费支持。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开展项目招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系统开发建设计划2024年6月试运行。

  3.关于“联系服务社科工作者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一是加强公共邮箱管理。更新登陆密码,明确机关纪委负责邮箱管理,确定每周五查收邮件,相关信息及时向职能部门反映。

  二是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及时公布课题信息,方便社科工作者查阅。按照《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2023年鉴定的课题成果已在社会科学网上公示,今后将严格按要求对课题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三是立行立改,按时序组织开展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提高服务效能。顺利完成2021年度、2022年度职称评审认定工作,与省委人才发展局共同印发《海南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4.关于“社会组织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并印发省社科联机关干部定点联系服务社会组织制度。会领导带头,全体干部分别联系3-5家社会组织,明确联系服务工作要求,加强跟踪服务。

  二是加强调研指导。制定社会组织调研方案,会领导带头深入20余家社会组织调研指导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通过调研,实地解决社会组织发展的问题。

  三是协调推动“僵尸”型社会组织的分类整治。分管领导带队赴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调研座谈,同时发函给登记部门协调推动对“僵尸”型社会组织的分类整治工作,公布解除与这14家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关系。登记部门已将“僵尸型”社会组织按程序采取立案处置。

  5.关于“落实科研基地评估机制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基地评估要求。修订《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考核评估等方面规定,由社科研究基地所属共建单位对基地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自检自评,会领导带队调研督查,形成评估报告报党组审定,切实加强基地管理。

  二是清退长期未发挥作用基地。取消海南(白沙)乡土文化研究基地、海南省人才科学研究基地2家未发挥作用基地。

  6.关于“省社科院自身建设与智库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一是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社科院研究人才培育,1名研究员由三级晋升为二级,1名副高级研究员晋升为高级编审;通过人员调动引进1名博士后,通过公开招聘录入1名专业技术研究人员、1名编辑人员。注重打造创新型科研队伍,编外聘任百名特聘研究员。

  二是鼓励省社科院专职研究人员和特聘研究员积极参与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申报。2023年,省社科院研究人员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申报的省“马工程”重点项目《DEPA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机遇和挑战研究》获准立项。

  三是加强科研管理,履行协议要求,切实提高成果质量。委托课题《习近平关于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思想与海南生动实践》已按照要求,将结余课题经费依规退回。加强委托课题管理,《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框架下贸易投资领域配套法律制度研究》在“三报一刊”发表理论文2篇,完成学术著作1部,发表核心学术论文7篇,超额完成任务,提前申请结题。

  7.关于“借用‘外力’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和管理。督促签约专家按照要求提交合格的成果,严格执行协议要求,鼓励专家积极在“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文章或多提交对策建议。组织特聘研究员参与《海南高质量发展报告》《习近平海南足迹的理论和历史价值》研究。建立特聘专家人才库,特聘研究员及候鸟专家100名,分类打造南海研究团队、地方历史文化研究团队、自贸港研究团队、候鸟专家团队。

  二是抓紧制定特聘研究员管理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用活用好“外力”,发挥特聘研究员作用。研究制定《海南省社会科学院特聘研究员“候鸟”专家承担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社会科学院特聘研究员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采取务实措施鼓励特聘研究员研究自贸港建设问题,积极建议献策。

  8.关于“重点新型智库建设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建立重点智库高端人才信息库。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和新型智库发展需要,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智库高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收集智库高端人才信息,建立重点智库高端人才信息库。

  二是赴省旅文厅调研座谈,沟通推进成立智库。省编办批复同意省旅文厅负责成立海南旅游发展研究院,省委宣传部核准同意将海南旅游发展研究院认定为重点新型培育智库。

  9.关于“课题研究服务自贸港建设不够明显”的问题。

  一是加强课题中期管理,做好日常督促工作。对到期未结项课题及时发放督办函,对督办后还未及时提交结项材料的办理撤项(中止)研究处理,提高课题结项率。已发放督办函90份,及时组织成果鉴定验收,共对141项课题成果进行了鉴定验收,共撤项(中止)课题10项。在调研、征求意见、借鉴兄弟省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经党组会研究将研究报告类成果的研究时限从半年调整为一年。

  二是加强课题立项和科研管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对策建议撰写质量。进一步优化《社科成果与智库专报》审读机制,邀请专家进行审核把关,提高专报的质量,2023年已报送40期,其中14篇得到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批示,7篇被省直相关部门采用,批示和采用比率同比明显提高。7月12日组织召开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社科成果与智库专报》培训会,对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题的立项课题负责人组织专题辅导,提高成果质量。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0.关于“专题研究部署不够到位”的问题。

  6月30日,召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对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小结,对下半年工作进行部署。审议通过《省社科联党组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明确党组主体责任。

  11.关于“履行‘一岗双责’认识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意识。制定《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全面从严治党文件纳入学习内容。上半年已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10次,学习的内容包括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省纪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相关党内法规等,切实提高党组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

  二是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党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考核。党组严格审核把关各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7月5日召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及成员都按要求对照检查各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12.关于“落实监察建议书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党组已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对国际旅游岛商报社加强党建引领和经营监管意见》,进一步明确主管主办单位监管职责和监管要求。

  二是落实监察建议要求,履行监管职责。协助对报社进行专项审计;再次印发通知,强调涉及报社及下属企业对外投资、融资及担保重要事项,均须按程序报省社科联审批。分管领导多次到报社调研或与报社负责人谈心谈话,加强指导,强调监管要求,推动报社整改。

  13.关于“推动清廉自贸港建设不够主动”的问题。

  一是研究《关于推进清廉自贸港建设的决定》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落实措施。强化主体责任,对照决定及任务分工,研究制定《省社科联党组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省社科联(社科院)机关纪委政治监督清单(2023年)》《机关纪委2023年工作计划》,将相关要求融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机关纪检工作,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

  二是结合职责职能主动组织开展清廉自贸港建设课题研究。确立《清廉自贸港建设第三方评估机制和指标体系研究》为省委省政府重大研究专项课题,在2023年规划课题中设置“清廉自贸港专项”课题,共收到申报课题32项,最终立项13项。

  14.关于“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调整机关纪委书记工作职责,安排人员接替机要保密工作。

  二是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增补机关纪委委员。党组已审议增补机关纪委委员事宜,并研究审核候选人选,正按规定程序筹备党员大会。

  三是规范机关纪委履行监督再监督。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海南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施细则》要求,依纪依规履行监督职能,不再承担课题评审等工作的现场监督任务。

  15.关于“职称评审把关不严”的问题。

  安排人员对2020年度申报职称人员开展资格复查,核实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条件,形成复查报告报请党组审定,确认除1名人员不符合条件外,未发现其他人员不符合申报条件。

  16.关于“课题评委未做到随机抽取”的问题。

  业务部门及时更替、增补专家库专家,同时将专家库纳入信息化建设平台建设,开发设置评委随机筛选功能。同时,在课题、职称评审中严格执行回避原则,保证评审公平、公正。

  17.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缺失”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党组已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对国际旅游岛商报社加强党建引领和经营监管意见》,进一步明确主管主办单位监管职责和监管要求。

  二是按要求补办企业资产清算。要求下属单位就股权变更事宜做出说明,按规定补充完成注销子公司资产清算工作。同时,严格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省社科联党组监管要求,大额资金使用按“三重一大”要求上会讨论并报省社科联审批。

  18.关于“下属单位广告置换收入不入账”的问题。

  审计整改期间下属单位已对相关账务进行处理,整改情况已经省社科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复核并报省审计厅审核通过。

  19.关于“文件存在抄袭现象”的问题。

  一是及时自查,对相关工作人员严肃批评教育。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强调要深刻汲取教训,严格执行办文审核流程,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要求,提高公文质量,避免出现低级错误。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文质量。安排干部参加档案管理培训,同时要求机关干部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文水平。在工作中落实发现问题通报制度,明确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0.关于“未将党建工作有关重要事项纳入党组议事范围”的问题。

  一是修订《党组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将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内容纳入党组重大议事范围,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二是举一反三,强化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修订相关制度,研究制定党组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机关纪委政治监督清单,强化党组履行主体责任。

  21.关于“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的问题。

  深刻汲取教训,确保高质量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省社科联党组会前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相关制度,深化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对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的认识,党组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充分准备。7月5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和党组班子成员针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动真碰硬、红脸出汗,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质量、开出成效。省委第五巡视组、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监委派驻组领导到会并给予肯定,提出意见建议。

  22.关于“个别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把握政策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选人用人工作政策文件,熟悉工作规则和要求,切实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认真核查干部任用情况。对相关干部的动议考察情况进行审核复查,在此基础上形成复查情况报告和处理建议报省社科联党组会议审议。

  三是根据相关规定及干部管理权限,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3.关于“对个别干部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核查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把握政策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政策文件,熟悉个报查核工作程序和要求,严格执行个报查核有关规定,按规定做好个报查核工作。

  二是组织开展复核。省社科联办公室会同机关纪委对相关同志的个人有关事项问题进行复核,形成复核情况报告。经省社科联党组会议审议,确认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问题查核结果为漏报行为。

  24.关于“对干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查找分析未做考核原因。形成专题报告经省社科联党组审议,认定下属单位对该名干部的年度考核结果无效,根据其历年表现等情况重新认定其考核等次。今后将其年度考核纳入省社科联(社科院)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中一同开展。

  二是调查认定干部学习工作经历及出生年月。经省社科联党组会议审议,对其学习经历、出生年月、毕业分配工作经历进行认定。

  三是依规纠正违规问题。省社科联机关纪委牵头组织复查,依规纠正违规问题,违规发放绩效工资已全部退还。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海南省关于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的工作规程(试行)》等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依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将相关材料归档。

  25.关于“人才留不住”的问题。

  一是积极招录人才,为人才成长提供平台。已引进1名博士后高层次人才,推荐省社科院1名研究人员聘任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得到省人社厅批复同意。完成省社科院公开招聘,已录入2名专业技术人才。

  二是完善制度,“柔性”引进人才。研究制定《海南省社会科学院特聘研究员“候鸟”专家承担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社会科学院特聘研究员工作规则(试行)》,激励省社科院特聘研究员研究海南自贸港建设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26.关于“社科领域人才规划工作滞后”的问题。

  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组领导牵头组织开展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现状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结合省委人才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27.关于“党建引领自贸港建设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省社科联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已审议通过《海南省社科联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标准》并印发实施。

  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党组领导与机关干部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加强日常监管。

  三是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要求,制定印发《省社科联(社科院)关于开展“建设模范机关”建设的通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印发《关于设立党员先锋岗的通知》,设立十个党员先锋岗,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8.关于“机关党组织建设及组织生活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规范党支部设立。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相关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规章制度,准确把握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求,避免相关问题再次发生。合理调整和优化机关支部设置,已将省社科院第一、第二支部调整合并为省社科院党支部。

  二是办公室支部严格自查。办公室党支部自查未重新选举支部书记的原因及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支部书记深刻反思未正常开展“三会一课”问题,并将创建示范党支部作为2023年支部建设目标。

  三是规范支部书记述职述廉。2023年的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各党支部书记分别就2022年的廉政工作进行述职。

  29.关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已完成社会组织2022年、2023年党建经费拨付。省社科联学会学术部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就党建工作经费拨付不及时问题对具体负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相关人员作出工作承诺。

  (四)落实整改要求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30.关于“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省社科联党组在巡视反馈次日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书记专题会议要求,传达巡视反馈意见,切实提高对巡视整改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整改责任担当。

  二是制定巡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将上轮未完成整改事项一并纳入整改清单报党组会专题研究,结合本轮巡视整改尽快推动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时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领导。

  三是按要求报送整改材料。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巡视整改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向巡视办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在本轮巡视整改过程中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并按巡视办要求及时补充上传相关材料。

  31.关于“存在边改边犯”的问题。

  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机关党委对社科院第二支部存在问题提出严肃批评,结合实际情况对支部设置进行了合并设立,已责成支部规范组织生活,规范支部及个人学习记录。机关党委定期对支部记录进行检查,督导各支部规范化建设。

  32.关于“‘举一反三’整改不够”的问题。

  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对照党的二十大精神,系统梳理省社科联印发的管理制度,确保及时将党的最新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共制定制度9项、修订制度9项,着力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关于对省社科联党组选人用人工作巡视情况反馈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33.关于“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存在不足”的问题。

  已与省委人才发展局共同印发《海南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采取措施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提升课题管理水平和能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专门发函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设置选题指南,通过课题指南的审定来发挥课题导向和创新引领作用。

  34.关于“干部考察落实‘双签字’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

  组织负责干部人事工作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等选人用人工作政策工作,熟悉工作规则和要求。在今后的干部选任中严格执行“双签字”要求,巡视反馈以来省社科联未提拔任用干部。

  35.关于“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不认真”的问题。

  组织负责干部人事工作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等业务知识。明确干部档案管理职责,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每年年底及干部选拔任用前复核档案信息,确保档案信息完整准确。及时收集更新干部档案信息,避免重复出现类似问题。

  36.关于“任职多年未轮岗交流”的问题。

  一是认真研究该名干部轮岗问题并做出处理意见。

  二是举一反三,梳理干部任职情况。坚持举一反三,已对省社科联党组管理的干部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未发现其他长期未轮岗交流的干部。

  (六)对巡视整改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省委第五巡视组向省社科联党组提出了4条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进清廉自贸港建设;三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升干部人才和党建水平;四是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高质量完成巡视整改任务。省社科联党组结合巡视具体问题整改,均有力有效予以落实。

  三、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省社科联党组清醒认识到,整改永远在路上,整改成果还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巩固强化。下一阶段,省社科联党组将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持续用力做好常态化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意识和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理论研究、决策咨询、社会组织管理、普及宣传等各项工作中,不断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自觉。

  (二)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完善党组负总责、主要领导带头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综合协调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管理,强化舆论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推进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严肃组织生活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各项党建工作。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用力抓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继续紧盯巡视组反馈问题,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做好跟踪评估,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再现、不复燃。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或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整改措施,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抓好,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号。特别要加强对国际旅游岛商报社的监管,配合省委宣传部抓紧做好对报社的专项审计,推进报社转企改制,指导报社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管理。对整改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决防止边改边犯。定期梳理检验整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形成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

  (四)以巡视整改为动力,推进全省社科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以巡视整改落实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引领、纪律约束和作风锻炼,不断增强省社科联(社科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解决问题、固本强基、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重要动力,积极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引导党员干部树立高峰思维、厚植精品意识、弘扬工匠精神,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努力开创社科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传真):65316887,邮政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红城湖路100号省机关办公区18号楼213室,邮政编码:571199,电子邮箱:jgjw_skl@hainan.gov.cn。

  中共海南省社科联党组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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