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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大讲坛》节目制作及传播服务项目议价采购公告

来源:时间:2025-02-25 11:08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拟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大讲坛》节目制作及传播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议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海南自由贸易港大讲坛》节目制作及传播服务

  2.采购人: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3.项目预算:人民币25万元整

  4.服务期限:2025年3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背景:海南自由贸易港大讲坛(以下简称:讲坛)自2007年开办以来,已组织开展552场讲座。现场讲座录播电视节目并进行网络直播,为方便群众在线学习,部分讲座视频在线上播出,优秀课程纳入省干部在线学习课程,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深受广大干部群众喜爱。为宣传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成果及政策、普及党的创新理论和社科知识,拟在电视台设置专项电视栏目,拍摄、制作、播出《海南自由贸易港大讲坛》节目,制作讲座精剪金句短视频、讲座预告在相关平台传播宣传,并对讲座进行网络直播。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节目制作:

  节目形式:在电视台设置专项电视栏目,拍摄、制作、播出《海南自由贸易港大讲坛》讲座节目。

  节目时长:节目长度为30分钟,在每场讲座摄制后两周内剪辑完成并播出,每月至少播出一期,每期播出三次,一次首播,两次重播。

  节目期数:全程录制“海南自由贸易港大讲坛”开展的讲座,全年录制场次12-15场。

  摄制要求:将录制素材及播出成片转换成甲方可以使用的格式后传送给甲方,素材录入每场讲座约150分钟,播出成片每期约30分钟。

  2.网络直播:在网络直播平台对每场现场讲座进行网络直播。

  3.短视频制作:从每期节目中提炼精华内容、讲座金句、讲座预告,制作成适合短视频平台传播的短视频,在有关平台发布宣传,每期至少更新2个短视频。

  4.其他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丰富的电视节目制作经验,并拥有专业的制作团队和设备。

  (2)供应商需具备网络直播和短视频制作经验,并拥有相应的技术支持和运营团队。

  (3)供应商需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节目策划、内容审核、宣传推广等工作。

  5.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报价函(格式自拟);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至今1个月(或季度)的企业纳税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7)企业类似业绩;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需根据服务内容及要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和报价清单。

  2.报价应包括所有费用,含税。

  3.报价有效期:5天

  四、参考标准

  1.服务方案:

  方案完整性、可行性、创新性

  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和响应程度

  团队经验、能力、资质

  2.报价:

  报价合理性、性价比

  3.类似项目经验:

  供应商过往类似项目经验及成果

  4.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五、采购程序

  1.发布采购公告

  2.供应商报名

  3.项目议价采购工作小组评议

  4.结果报党组会议审议

  5.结果公示

  6.签订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磊;电话:65202275,18689540331

  资料投递邮箱:hnsklpjb@163.com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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