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基地建设基地动态科研基地

关于申报2022年度省级社科研究基地课题的通知

来源:时间:2022-08-31 15:10

各相关单位、研究基地:

2022年省级社科研究基地课题现开始受理申报。根据《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琼社科[2014]58号)、《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琼社科[2014]4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就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推进理论创新,支持平台建设、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推出一系列有价值、用得上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成果。

 二、课题设计

1.选题要求:立足本基地的研究方向,发挥本基地学科和人才优势,围绕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按照“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要求和“八个自由贸易港”建设重点任务来选题。

2.资助额度:每项课题拟资助30000元。

3.最终成果形式: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为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或著作。著作完成时限一般为3年,系列论文完成时限一般为4年,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一般控制在半年以内。最终成果形式如为一般性的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等,不得申报。

4.最终成果要符合如下条件:(1)系列论文要求公开发表3篇以上(含3篇)。其中,一般课题一般要求有2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自筹经费课题一般要求有1篇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每篇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2)研究报告一般要求1份2万字左右的总报告和1份3000-5000字的有实际数据分析、操作性强的简要报告。总报告经项目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初审同意后,与查重报告一并提交省社科联,查重率不得高于15%(含15%);简要报告须送省社科联编发《社科成果与智库专报》或被厅级以上单位应用采纳,成果编报后方可颁发《结项证书》;(3)著作(书稿)一般要求20万字以上(鉴定通过才能出版,出版后颁发《结项证书》)。

三、申报要求

1.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基地一般限报5项课题以内(含5项)。

2.课题负责人必须为基地的专(兼)职研究人员。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研省社科规划课题(含常规课题、基地课题、智库课题、专项课题等)负责人,以及近五年内被撤项、近三年被终止的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3.申报课题必须按资助额度做好经费预算。经费管理按《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琼财教【2017】1664号)执行。课题经费包干制的试点单位参照《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琼社科〔2021〕56号)执行。

 4.申请课题须按要求填报《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1份)和《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7份)。《论证活页》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其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者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书》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要求A3纸双面印制,夹在申请书内。

 5.申请人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它资助的,或者与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必须在《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中予以说明。

 6.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7.申报时间从2022年9月1日起至9月20日止,逾期不候。请各基地严格把关,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努力提高申报质量。课题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基地和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后,报送我会社科规划办。邮寄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海南工商职业学院行政楼610室;《申请书》《论证活页》及申报情况汇总表发送至邮箱:619634992@qq.com

 联系人:徐老师,电话:13700455256。

 

附件:1.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

           2.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2年8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海南省社会科学院 版权所有 琼ICP备05002632号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0号省机关红城湖办公区18号办公楼,邮编:571199,电话:0898-65316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