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亚琼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5年05月24日 点击数:
4月14日,省委宣传部和省社科联联合发出通知,全面展开第五次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评奖受理申报时间从4月25日起至6月15日止。
本次评奖的申评范围:在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作者(个人或集体)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科普读物、古籍整理出版物、工具书;在省级及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内刊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没有发表但被地厅级以上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并出具证明的研究报告等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评奖。在200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出版或发表的、由于出版或发表周期原因而错过申报第四次评奖的上述各类成果,符合规定亦可申评。公开出版的著作以出版社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刊发的论文、研究报告以出刊时间为准,内部研究报告以其被有关决策部门采用、推广的时间为准。
本次评奖拟设等内奖80项左右。其中专著奖25项,论文奖(含研究报告)40项,编著奖(含译著、教材、科普读物、古籍整理出版物、工具书)15项。拟设荣誉奖若干项。对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省社科评奖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由申报单位组织受理:大专院校的作者向所在院校科研管理部门申报;省直单位的作者向所在单位调研部门或办公室申报;省级社会科学学会(协会、研究会)的会员向本学会申报;市县作者向所在市县委宣传部申报。
申报评奖须按要求填写《海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并报送成果及有关佐证材料。《评奖申报表》可到省社科评奖办或申报单位领取,也可从省社科联网站(网址:http://www.hnskl.net)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