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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07-12-28 13:41:36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文件

 

琼社科〔200740


 

 关于申报2008年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和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服务于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服务于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选题要求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以研究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为主攻方向,紧密联系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际,深入研究阐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研究阐释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和宝贵经验,研究阐释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研究阐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新部署,研究阐释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基础理论和学科建设方面的研究鼓励原创性和开拓性,倡导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相互结合、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渗透,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应用对策研究方面的条目(带※标识),一般要求按题申报,不能改变题义,题目的文字表述可自行确定。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
    三、项目分类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请到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查询)的相关规定选择申报年度项目中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或青年项目,这三类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依次为15万元、10万元、8万元。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额度,并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请到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查询)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申报方法
    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如违规申报,所在单位将被通报批评。
    申请人要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2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并注明主要涉及学科;“公共管理学科”在“政治学其他学科(ZZE)”中申报,管理学其他学科可选择相关学科进行申报。
    本年度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所有课题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四千字。
    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等)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或向受理单位索取。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我会社科规划办(普及咨询部)。报送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6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我会受理申报时间截止于2008年3月20日。逾期不候。对申请书填写不完整、装订不规范、论证不充分的我会一律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各单位和申请人要灵活运用全国社科规划办给予我省的“西部项目”政策,创新思路,善于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联合攻关,努力提高课题竞争力和“中标率”。

    申请人要认真根据选题要求并结合海南的学科和区域优势、特点选好题,加以充分论证。申请人在选题论证期间请及时、主动与我会普及咨询部(社科规划办)联系、沟通,以便我会进行必要的协调和安排。
    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要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审核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
    我会社科规划办(普及咨询部)电话:65365081,联系人:邓章扬。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申报      通知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27日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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